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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捨。別。離】
以下是一位朋友送機時的遭遇,不能不分享出來。但看內文前先看最後備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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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.0718(11:30pm)
事情進展:
關心和祝福婆婆的朋友們,通知大家一聲,事情實在太神奇,已有正面的發展,但暫時不便透露太多細節,適當時候會和大家再分享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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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在機場陪契女一家check-in,我見到條人龍,好傷感。排在隔離櫃位,一個目測年過六十五。有點白頭髮的婆婆及她女兒。
婆婆問我們:你地坐邊班機? 可唔可以一陣我跟你地行,因為我驚我唔識上機。
我同朋友表現出驚訝神情,問婆婆女兒不是一起去英國嗎?她女兒說婆婆一個人自己先去英國,她家人可能要一年後先去。
我問:咁婆婆去到英國有人接她嗎?
女兒說:無,我已經比左張咭佢寫左Air B&B 既地址比佢。
我又問:婆婆到英國機場點去Airb&b
女兒答:無呀,佢睇下到時有咩車。
我再問:婆婆識英文?佢成日自己一個人飛來飛去?
佢個女話:唔係。只識少少英文。
之後問我朋友可唔可以落機後照顧下佢,帶佢去搵車搭。
我同朋友真的呆了!
之後我再同她女兒傾了幾句,佢話婆婆係趁LOTR前趕住走。佢地未準備好,但婆婆堅持要即刻走。
送機後,我一個回程,一直在想,點解一個老人家在香港連點樣上飛機都怕唔識路,有咩令佢咁大決心,一定要即刻走!?
回程時,我比送機時哭得更厲害…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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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佢個女話婆婆好堅持、唔聽人講,佢個女都好無奈。

【文遠獄中小記:特首來信】
哇,今日收到余若薇嘅毛筆信!其他囚友見到個個都嘩嘩聲,話使唔使咁型呀。雖然好開心,但係我即刻想到一個問題,我點回呀?鬼唔知小弟手中文字幾高水準(小學生嗰隻)(小編註:我哋不嬲戲稱大將軍啲字做「毅進體」),仲要得支爛鬼藍色原子筆,點搞?
特首,俾啲時間我,慢慢寫。
其實話時話,人人見到余若薇,都會叫佢Audrey或者余大狀。但係咁多年來,我一見到佢,都係叫佢做「特首」。因為咁多年來,只要有真普選,Audrey一出馬,歷代特首個個都可以收皮,零頭都冇。
不過,如果我放返出嚟後,繼續叫Audrey特首,我諗國安分分鐘即刻會喺暗角突然跳出來做嘢 😂
#多謝Audrey
#多謝特首
#文遠獄中小記
Audrey Eu 余若薇

【林鄭月娥:一定走數】
報道全文:https://thestandnews.page.link/bGkT4vtiV3rDYkMG9
特首林鄭月娥今(15 日)到立法會出席「行政長官答問會」,熱血公民鄭松泰指出政府官員應該廉潔,並指出林鄭曾於競選時承諾會修訂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 3 和第 8 條,令條文適用於特首,惟事到如今仍未兌現,到底林鄭有何方法令整個政府都能夠維持廉潔風氣。
林鄭回應指,雖然她曾經提出修訂,但她後來認為有關做法會「衝住行政長官的憲制地位」,因此未做到。她並且重申,特首向中央和特區負責,而特首代表整個特區,「某程度佢係在行政、立法、司法之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」。
她並指,回歸以來廿多年,不少法例「其實想不斷削弱行政長官呢一種地位,令到行政長官不能在香港主導一個以行政長官作為主導的憲制體制,從而令佢不能符合一個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官員之憲制責任」;因此,她表示「呢個項目一定走數」,亦不希望未來的特首再提出有關修訂。
資料/圖片來源: Stand News 立場新聞

【起底刑事化】草案賦私隱專員刑事檢控 可無手令下搜處所電子器材
有「域外管轄權」 海外平台不删資料或犯罪
報道:https://thestandnews.page.link/eM8pswfBFnw95xSg9
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,建議將起底刑事化,草案將於周五(16 日)刊憲。草案建議分二級制,最高刑罰為罰款為 100 萬元及監禁 5 年。另外,又賦予私隱專員進行刑事調查及檢控權、「域外管轄權」,並可在緊急情況下,即使沒有手令,亦可搜查處所、電子器材及將資訊解密。
草案賦予私隱專員公署「域外管轄權」,包括命令身處香港或境外的服務提供者(例如海外社交媒體平台),在指定時間內移除內容,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從,則可能屬犯罪,首次定罪罰款 5 萬元,監禁兩年…
資料/圖片來源: Stand News 立場新聞













